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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2019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

2019-05-18 20:15:16   来源:    点击:426

全国 2019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 2B 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    唐《 永徽律》 有关冲突规则的萌芽为
A.    既入吾境,当依吾俗,安用岛夷俗哉?
B.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C.    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
D.    言化外人,原虽非我族类,照附即是王民,并依常例拟断
2.    就统一冲突法与程序法而言,最有成效、最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是
A.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B. 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学会 C.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D.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3.    “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冶 这是一条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4.    识别的对象是
A.    冲突规范“ 范围冶 所涉及问题
B.    冲突规范“ 准据法冶 所涉及问题
C.    冲突规范“ 连结点冶 所涉及问题
D.    冲突规范“ 系属冶 所涉及问题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一) 》 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得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B.    中国强行法和外国强行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    对于公共秩序,我国《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采用的立法模式为
A.    间接限制外国法的适用
B.    直接限制外国法的适用
C.    兼采间接限制外国法和直接限制外国法的适用
D.    同一限制外国法的适用
7.    有关国民待遇的特点,下列表述正确的为
A.    国民待遇是一项条约法上的制度
B.    国民待遇多采用对等原则
C.    在内国的外国人享有跟内国人同样的权利
D.    在国民待遇条款中,一般对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
8.    我国对于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采用以下哪种标准?
A.    外国法人组成成员的国籍标准
B.    注册登记地标准
C.    法人住所地标准
D.    兼采住所地和注册登记地标准
9.    最先提出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是
A. 巴托鲁斯    B. 萨维尼    C. 胡伯    D. 莫里斯
10.    国家财产所有权适用
A. 物之所在地法
B. 不动产所在地法
C. 财产所属国法律    D. 法院地法
11.    根据《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的规定,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其他成员国的国民以
A. 国民待遇
B. 最惠国待遇
普遍优惠待遇
非歧视待遇
1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判断合同国际性的标准为
A. 当事人的国籍    B. 缔约地
C. 当事人的营业地    D. 合同履行地
13.    对于外国人之间在我国境外结婚而欲在我国发生效力的,依我国《 民法通则》 和《 涉外民事
关系法律适用法》 的规定,应适用
A. 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B. 当事人共同国籍国法律
C.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 婚姻缔结地法律
14.    我国《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 47 条规定,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首先适用
A. 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B. 当事人共同国籍国法律
C.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    D. 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15.    对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我国《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创造性地导入了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特征性履行原则
C. 意思自治原则    D. 属人法原则
16.    中国《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 35 条规定,无人继承遗产
A.    归国家所有
B.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该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C.    依照中国法律处理
D.    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17.    我国《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 46 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
A. 侵权行为地法    B.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C. 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    D. 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18.    根据中国《 民事诉讼法》 第 22 条的规定,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以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下列哪一法院管辖?
A.    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
B.    下落不明人或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法院
C.    被告住所地法院
D.    下落不明人或被宣告失踪人经常居所地法院
19.    中国《 民法通则》 和《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均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国境内与外国人结婚的,应适用
A. 共同居所地法
B. 共同住所地法
C. 共同国籍国法
D. 中国法
20.    如果一项仲裁协议既约定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约定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该仲裁协议
A.    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
B.    绝对无效
C.    作为申请人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D.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21.    下列属于区际法律冲突的有
A.    中国香港与中国大陆之间的民事法律冲突
B.    美国纽约州与美国新泽西洲之间的民事法律冲突
C.    印度教徒与波斯教徒之间的民事法律冲突
D.    中国公民离婚适用 1950 年婚姻法还是适用 1980 年婚姻法之间的法律冲突
E.    中国香港地区与中国澳门地区之间的民事法律冲突
22.    采纳反致制度的国际条约包括
A.    1902 年《 婚姻法律冲突公约》
B.    1996 年《 关于父母责任和保护儿童措施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承认、执行和合作公约》
C.    2000 年《 关于成年人国际保护公约》
D.    1989 年《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E.    1951 年《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23.    下列有关物之所在地确定标准表述正确的有
A.    对于不动产而言,物之所在地应为它们物理上的所在地
B.    对于无体动产而言,物之所在地为占有者居所地
C.    对于有体动产而言,一般情况下,物之所在地为它们物理上的所在地
D.    对于车辆、船舶、民用飞机等处于运动中的有体动产而言,物之所在地为注册登记地
E.    对于运送中的物品,由于不断变换实际所在地,即使长期滞留某地,也不能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24.    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A. 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B. 合同的成立
C. 合同的形式
D. 合同的履行
E. 合同的违约和救济
 25.    法定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A.    继承的开始和开始的原因
B.    什么样的人能成为继承人
C.    继承财产的范围和转移权
D.    继承开始的效力
E.    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属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2 分。
26.    住所
27.    最惠国待遇
28.    侵权行为自体法
29.    域外取证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24 分。
30.    简述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及其贡献。
31.    我国有关涉外代理的法律适用规则。
32.    简述中国法院文书的域外送达方式。
33.    简述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之间的区别。
五、论述题:本大题 10 分。
34.    我国合同之债法律适用制度中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规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2 分,共 24 分。
35.    中国公民甲与乙结婚多年后分居。 甲在上海工作,乙多病与父母同住西安。 后甲移居美国,2017 年取得美国国籍。 2018 年 2 月,甲向其居住地美国某法院提起与乙的离婚诉讼。同年 3 月,居住在西安的乙也向西安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甲离婚。
问:(1) 西安某人民法院对该案有无管辖权? 为什么?
(2)    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为什么?
36.    日本三元株式会社与天津某公司商谈购买钢材。 2017 年 9 月,三元株式会社授权其北京分社,代表该会社在春季广交会上与天津某公司正式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双
方以 FOB( 大连) 价格条件成交,由天津公司供应 1500 吨钢材,2018 年 9 月 10 日前大连交货。 2018 年 6 月,双方通过传真达成补充协定:(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2) 合同的履行及争议的处理,应按照日本有关法律进行。 天津公司于 9 月 9 日如约将钢材运至大连。 检验后,三元株式会社以质量不合约定为由,拒绝收货装船。 双方遂起争执。 2018 年 11 月,天津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 为什么?
(2)    中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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